香港公司秘书:职责、法定要求与委任须知
答案速览:在香港,公司秘书是每间公司自成立当日起便必须委任的法定人员。这并非可有可无,也与董事不同。公司秘书负责确保公司符合《公司条例》的要求,包括备存法定记录册、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及其他文件,以及支持董事会。个人担任公司秘书须通常居于香港,或由香港的法人团体出任(而以提供公司秘书服务为业务者,必须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(TCSP)牌照)。
大多数创办人在成立香港公司时,往往只想到董事与股东,把公司秘书视为次要。事实上,这是一项具持续责任的法定要求,处理得当才能让公司保持良好状态。以下说明这个角色的实际职责,以及谁可以出任。
什么是公司秘书?
公司秘书是负责公司法定行政及合规事务的公司人员。根据《公司条例》(第622章),公司秘书负责确保公司履行申报及记录备存的责任,并使公司管治运作畅顺。这是一个行政与合规的角色。公司秘书并不经营业务,也不作出商业决策(那是董事的职责),但没有公司秘书,公司便无法维持合规。
香港是否必须委任公司秘书?
是。《公司条例》第474条规定,每间香港公司自成立日起,必须委任并须持续设有一名公司秘书。小型或新成立的公司概无豁免。
基本资格如下:
- 个人公司秘书必须通常居于香港,即以香港为其主要居住地。
- 法人团体如其注册办事处或营业地点设于香港,可出任公司秘书。以提供公司秘书服务为业务者,必须根据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》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(TCSP)牌照。
公司秘书实际上负责什么?
公司秘书处理维持公司良好状态所需的法定及管治工作,包括:
- 备存公司的法定记录册(董事、成员、重要控制人等);
- 拟备并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周年申报表及其他所需文件,并在事项有变时(例如新增董事、更改注册办事处或股份转让)及时更新申报;
- 安排并记录董事会会议,以及(如适用)周年成员大会;
- 妥善备存公司记录,并协助董事履行《公司条例》下的责任;以及
- 就公司申报及合规事宜担任联络点。
做得妥当,这些工作不着痕迹;做得不好,便会演变成逾期申报、罚款,以及一间逐渐偏离合规的公司。
谁可以(及不可以)担任公司秘书?
有两点最常令人忽略。
第一,唯一董事不可同时兼任公司秘书。如私人公司只有一名董事,该人不得同时出任公司秘书,必须另行委任一名通常居于香港的个人,或一家持牌TCSP。设有两名或以上董事的公司则较有弹性,但两个角色始终有别。
第二,居籍与牌照同样重要。个人秘书必须通常居于香港,而以提供服务为业务的公司则须持有TCSP牌照。这也是为何许多香港公司,以及几乎所有由海外人士持有的公司,都会委任专业机构,而非个人。
受证监会规管公司的公司秘书
对于已受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(证监会)发牌,或正在申请发牌的公司而言,公司秘书的角色更为吃重。受规管的业务必须确保其公司记录、董事会会议记录及法定申报,与其牌照、负责人员及管治向证监会呈报的内容一致。称职的公司秘书会让这些环节保持一致,使公司注册处所见与证监会所见的公司资料互相吻合。这正是运作妥善的持牌公司日后避免尴尬提问的其中一个低调关键。
内部自聘还是外判?
部分较大型的公司会自行聘用公司秘书。但对大多数创办人而言,尤其是海外持有人,考虑到居籍及TCSP规定,把这个角色外判予专业机构通常更简单稳妥,因为机构具备牌照、系统,以及对申报要求的最新认识。如欲由 Heinbro 担任贵公司的公司秘书,或接手前任服务提供者的工作,欢迎参阅我们的公司秘书服务。
常见问题
香港是否必须委任公司秘书?
是。每间香港公司自成立日起,必须委任并持续设有一名公司秘书,此乃《公司条例》的规定。小型或新公司概无豁免。
谁可以担任公司秘书?
通常居于香港的个人,或香港的法人团体。以提供公司秘书服务为业务者,必须持有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(TCSP)牌照。
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秘书吗?
设有多于一名董事的公司,董事可兼任两职;但私人公司的唯一董事不得同时出任公司秘书,必须另行委任个人或持牌TCSP。
公司秘书与董事有何分别?
董事负责经营公司并作出业务决策;公司秘书则是负责合规与行政(申报、记录册及管治)的法定人员,并不经营业务。两者属不同角色。
Heinbro 可以担任我们的公司秘书吗?
可以。作为持牌服务提供者,我们可担任贵公司的公司秘书,或接手前任服务提供者的工作。欢迎参阅我们的公司秘书服务。

